劳动合同中没有劳动报酬和劳动日期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其中,“劳动报酬”和“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报酬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期限的必要性: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劳动报酬和劳动日期,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合同中补充明确劳动报酬和劳动日期的具体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如果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劳动报酬和劳动日期,这是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劳动者在遇到劳动合同未明确这些内容时,应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