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公司上班十三年其中有几年没签劳动合同可要求赔偿吗”的问题,我给出以下分析:
首先,结论是可以要求赔偿,但具体赔偿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在您工作满一年后,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双倍工资赔偿:
-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但这一主张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由于您已经工作十三年,且期间未提出此主张,因此可能因超过时效而无法获得这部分的双倍工资赔偿。
若单位违法解除合同:
-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您需要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您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因此,如果您工作十三年,赔偿金将是26个月工资。
综上所述,虽然您因超过时效可能无法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但如果单位违法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您仍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作为赔偿金。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