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孙乐洋律师|法行宝
2025-07-31 行政纠纷

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主要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在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依照法定程序和职权,主动提起再审的案件。以下是对这一概念的详细解释:

  1. 再审的主体:

    • 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主体通常是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这些法院在发现下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时,有权主动提起再审。
  2. 再审的条件:

    • 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这是提起再审的前提条件,包括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法等。
    • 依法定职权。这意味着再审的提起不是基于当事人的申请,而是法院在履行其审判监督职能时发现的。
  3. 再审的程序:

    • 法院在发现判决、裁定有错误后,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再审。这通常包括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案件、作出新的判决或裁定等步骤。
    • 再审期间,法院可能会调取新的证据,对原判决、裁定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作出公正裁判。
  4. 再审的后果:

    • 如果再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会依法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
    • 如果再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会维持原判决、裁定。
  5. 实例说明:

    • 假设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刑事判决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就可以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对该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综上所述,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是法院在履行其审判监督职能时,发现下级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并依照法定程序和职权主动提起再审的案件。如果你对这类案件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