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临时安排去其他店调货受伤,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分析如下:
一. 工伤认定条件
- 工作原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此情况下,员工是受公司临时安排去其他店调货,这一行为属于工作原因。
- 工作场所的延伸:虽然事故并非发生在员工日常工作的店铺,但由于是受公司安排前往其他店调货,可以视为工作场所的延伸。因此,满足在工作场所内这一条件。
- 事故伤害:员工在调货过程中受伤,属于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
二. 结合案例理解
- 例如,某员工在上班期间,受公司临时安排前往另一店铺调货,途中不慎摔倒受伤。由于这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调货)导致的伤害,因此可以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公司临时安排去其他店调货受伤,如果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并且在工作场所(或其延伸)内受到的伤害,那么应当认定为工伤。我建议您及时向公司报告此事,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申请工伤认定。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