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合同到期时单位按照原来的合同和基本工资续签,但工资条的福利减少了,如果您选择不续签,是否能获得补偿,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若用人单位希望续订劳动合同,应当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在您的情况下,虽然单位提出了按照原来的合同和基本工资续签,但实际上工资条的福利部分有所减少,这实际上降低了劳动合同的条件。
因此,如果您因为单位降低了劳动合同的条件(即减少了福利)而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单位是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的。
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它是根据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我建议您在决定不续签合同前,先与单位进行协商,尝试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如果您因为单位降低了劳动合同的条件而选择不续签,您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