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户不存在办理离职的说法。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 工商户的性质
- 不属于劳动关系主体:工商户通常是指个体工商户,是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个人。它并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即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经营方式的灵活性: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方式灵活,可以由个人或家庭自主经营,也可以聘请帮手或学徒参与经营。但这种聘请关系并不等同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
二. 离职的适用对象
-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离职是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因某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 不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由于个体工商户与聘请的帮手或学徒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也就不存在办理离职的说法。
综上所述,工商户不存在办理离职的情况。如果工商户需要停止与帮手或学徒的合作,可以通过协商或按照双方的约定来处理,而无需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中的离职程序来办理。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