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厂子干活试用期七天每天一百二,结果干了七天半打了二百七十元工资”的问题,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是,您应当获得的工资与您实际工作的天数及约定的日薪相符。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分析并提供建议:
工资计算核查:
- 根据您的描述,试用期七天每天工资为120元,那么七天半的工资应为120元/天 × 7.5天 = 900元。
- 您实际收到的工资为270元,显然远低于应得工资。
法律权益:
- 您有权要求雇主按照约定的日薪标准支付您全部应得的工资。
- 如果雇主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这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
解决途径:
- 与雇主沟通: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友好沟通,明确表达您的工资诉求,并提醒雇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他们介入调查并处理。
- 法律途径:在必要时,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证据保留:
- 请确保您保留了与雇主的沟通记录、工资条、工作合同或任何能够证明您工作天数和工资标准的证据。
- 这些证据在后续处理过程中将起到关键作用。
综上所述,您应当获得的工资为900元,而非270元。建议您首先与雇主沟通解决,若沟通无果,则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详细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