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职工人数包含退休返聘人员吗
2025-07-17 劳动纠纷

关于“残疾人职工人数是否包含退休返聘人员”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残疾人职工”和“退休返聘人员”的定义及相关政策规定。

  1. 残疾人职工:通常指的是符合残疾人定义,并且在用人单位在职工作的员工。这部分员工在用人单位的职工总数中占有一定比例,并且可能涉及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等问题。

  2. 退休返聘人员:指的是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并已经退休,但随后被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的员工。这部分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通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或服务协议,而非正式的劳动合同。

接下来,我们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来分析这个问题。

  •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这里的关键是“在职职工”和“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表述。
  • 退休返聘人员虽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服务协议或劳务合同,但他们并不属于用人单位的“在编人员”,也不符合“在职职工”的常规定义,因为他们已经退休并享受了退休待遇。

最后,我们得出结论:

在一般情况下,残疾人职工人数是不包含退休返聘人员的。因为退休返聘人员并不属于用人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基于劳务或服务合同的聘用关系,而非正式的劳动关系。因此,在计算残疾人职工人数时,通常不会将退休返聘人员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