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任职受雇于境内单位的外籍员工在境外工作期间,不计入境外工作天数。
分析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和国际税务司的相关解答,对于无住所个人(即外籍员工),如其未在境外单位任职,则无论其是否在境外停留,都不计算为境外工作天数。这一规定明确了外籍员工在仅受雇于境内单位的情况下,其境外工作时间不被视为境外工作天数。
举例说明
以日本人松岛先生为例,他是一家中国汽车公司的员工,平时在上海工作,仅在该境内公司任职。若松岛先生受公司委派到境外出差两个月,从事某项工程监理工作,且该工程不构成常设机构,那么这两个月在境外的工作时间将不计入他的境外工作天数。
法律依据
结论总结
综上所述,仅任职受雇于境内单位的外籍员工,在境外工作期间的时间不计入境外工作天数。这一规定对于理解外籍员工在境内外的工作时间分配,以及相关的税务处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详细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