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上班八小时实制上十二小时 合同外另外签名不定时 但加班费都按底薪算-王稼林律师|法行宝
2025-07-05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合同签上班八小时实际上十二小时,合同外另外签名不定时但加班费都按底薪算”,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明确结论:

  1. 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即使合同外有签名不定时,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义务。
  2. 加班费计算方式应合法:加班费不能仅按底薪计算,而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包括底薪、奖金、津贴等)作为基数进行计算。

接下来,详细分析:

  1. 关于工作时间与加班:

    • 合同中明确约定上班时间为八小时,但实际工作时间为十二小时,这明显超出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构成了加班。
    • 即使合同外有签名不定时,这也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依据。因为不定时工作制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并且即使是不定时工作制,也不能完全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义务。
  2. 关于加班费的计算:

    • 加班费不能仅按底薪计算。根据相关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包括劳动者的实际工资,即底薪加上其他形式的工资收入(如奖金、津贴等)。
    • 如果用人单位仅按底薪计算加班费,那么这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实际工资作为基数重新计算并支付加班费。

最后,给出建议:

  •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并调整加班费的计算方式。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并赔偿相关损失。
  • 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费,并且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应合法。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