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员工签了自愿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声明书后,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详细分析:
法定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中,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自愿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声明书的影响:
- 员工签署的自愿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声明书,表明员工在当时是自愿选择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这并不妨碍员工在后续满足法定条件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声明书只是员工在当时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不能剥夺员工未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实际操作:
- 当员工满足上述法定条件之一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 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法律规定,与员工协商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员工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结:员工签了自愿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声明书后,并不丧失在未来满足法定条件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因此,员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仍然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