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条件-周卫斌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事业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条件,这主要依据的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释这些条件:

首先,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是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这种合同的期限没有固定的结束点,通常与工作人员的职业生涯相伴随。

具体来说,存在以下两种情形时,事业单位应当与工作人员订立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1. 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如果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已经连续工作了10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已经不足10年,那么他们有权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事业单位应当与他们订立这样的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2. 双方协商一致:除了上述特定情形外,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还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订立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这意味着,只要双方都同意,就可以不受工作年限或退休年龄的限制,直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此外,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要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但其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如连续工作满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形)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签订中也可以作为参考,但具体应用时还需结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过,在事业单位的语境下,我们更侧重于上述提到的两种特定情形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事业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条件。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