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职工身故后,其遗属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相关事宜并申领遗属待遇:
一、了解遗属待遇内容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申领以下待遇:
丧葬补助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抚恤金:
一次性困难补助费(针对特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发给直系亲属八个月本人生前月基本养老金;离休人员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其直系亲属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参照党政机关同类人员标准发给。
二、准备申领材料
申领遗属待遇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死亡证明: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居民死亡殡葬证》、北京市死亡医学证明书、乡镇或以上级别人民政府或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等。若死亡证明材料为境外机构开据的,需经证明开据地的中国使、领馆认证后使用,非中文的,还应同时提供有资质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申领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关系证明:如配偶申请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子女申请需提供子女关系证明及配偶死亡或离异未再婚证明(如适用)。
其他材料:如《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终止(结算)类业务申请表》(需家属签字,单位申请业务时需加盖公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表》(在职死亡)、《在职死亡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申请表》(如需申请核定视同缴费年限)等。
三、选择办理方式
申领遗属待遇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办理:
线上办理:
线下办理:
四、等待审核与结果送达
提交申领材料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遗属待遇会按照约定的方式送达申领人,如窗口领取或银行转账等。办理时限通常为1个工作日,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五、注意事项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