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用户提出的“不请假直接不来的怎么处理”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给出的详细解答:
首先,当发现员工或教职工既没有请假又没有按时到岗工作时,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这是处理此类问题的第一步,也是确保后续处理公正、合理的基础。
对于可以联系到本人的情况:
- 立刻联系员工本人:通过电话、短信或其他有效方式,尽快与员工取得联系,询问其未到岗的原因。
- 要求限期到岗:根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告知员工其旷工的行为已经违反了规定,并要求其在限定日期内到岗上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可以发给员工本人《限期到岗通知书》等相关书面通知,作为后续处理的依据。
- 处理离职请求:如果员工表示要离职,应要求其回公司办理辞职手续,确保离职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对于无法正常取得联系又不能找到劳动者本人的情况:
- 寄送催告复工通知书:通过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催告复工通知书”,并确保签收后到邮局查询邮件回单等相关单据,证明已经送达员工。
- 保存证据:对于拒绝签收或者无人签收而被退回的特快专递,公司应该完整保存,不得拆封,作为后续处理的证据。
后续处理措施:
- 按照规章制度处理:经过上述程序后,如果劳动者仍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做出相关处理决定。例如,可以规定连续旷工一定天数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 公告送达:对于法定通讯地址不明或者无法联系、下落不明的劳动者,以及拒绝签收或者无人签收而被退回特快专递的,用人单位应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发布《限期到岗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并通过全省范围内有影响力的新闻报纸通知,保留已经公告的证据。
以学校教职工为例的具体处理:
以枣庄十五中关于加强教职工劳动纪律的规定为例,如果教职工不请假直接不来上班,学校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 首先,尝试联系教职工本人,了解其未到岗的原因。
- 如果联系不上,或者教职工拒绝到岗,学校可以寄送催告复工通知书,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 如果教职工仍未到岗,学校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如“旷班一天扣量化分10分,旷班半天减半”等规定,对教职工进行相应的处理。
- 如果教职工旷班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规章制度,学校有权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发布相关通知。
综上所述,处理不请假直接不来的问题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确保处理的公正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用人单位或学校也应加强考勤管理,完善请假制度,以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