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聘理由为劳动合同到期合法吗-李娟律师|法行宝
2026-07-16 合同纠纷

结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聘理由为劳动合同到期是不合法的。

分析:

  1.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与特性: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在于其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除非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否则合同将持续有效。
  2. 劳动合同到期的适用性:

    • 劳动合同到期这一解聘理由,通常适用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明确的合同终止日期,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然而,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其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因此“劳动合同到期”这一理由显然不适用。
  3.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此外,双方也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无论如何,“劳动合同到期”都不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合法理由。
  4. 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 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通常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建议:

  •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确实需要解除合同,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者依据法定条件进行解除。
  •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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