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工作时候发生损伤七八年之后申请是否可行,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您申请的内容以及是否超过法定时效。
如果是申请工伤认定: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认定一般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这个时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 因此,如果工作损伤发生在七八年前,且未在此期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现在申请工伤认定可能会面临超过时效的问题,导致无法被受理。
如果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是在工伤认定之后进行的,用于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如果工伤认定已经超过时效,那么劳动能力鉴定也将无法进行。
- 但如果工伤认定仍然有效(例如,在特殊情况下,如不可抗力导致申请延误,且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延长申请时限),那么可以在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过,这并不改变工伤认定本身的时效问题。
如果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 对于工作损伤导致的民事赔偿请求,如人身损害赔偿等,其诉讼时效通常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但这一时效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存在持续伤害或侵权行为持续的情况,时效可能会从伤害结束或侵权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 如果工作损伤发生在七八年前,且未在此期间内提起民事诉讼,那么现在提起诉讼可能会面临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然而,如果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法定情形(如向侵权人主张权利、侵权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则可能不受3年时效的限制。
建议:
- 鉴于您的情况已经过去七八年,建议您首先回顾整个事件过程,确定是否存在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法定情形。
- 如果您认为可能存在时效问题,但又不确定如何处理,建议您直接向我咨询,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如损伤的具体情况、是否已进行过工伤认定或民事诉讼等),以便我能够给出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法院,了解他们对于此类情况的具体处理方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