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时未休年假可以事后追讨吗-张秋帆律师|法行宝
2026-07-05 劳动纠纷

裁员时未休年假,员工是可以事后追讨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法律背景与依据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这一条款明确规定了,在裁员(即劳动合同终止)时,如果员工还有未休的年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追讨方式与流程

  1. 协商解决:员工可以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这是最为直接和高效的方式,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 劳动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员工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存在未休年假的情况。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3. 诉讼解决:如果员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员工需要继续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并接受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注意事项与建议

  1. 保留证据:员工在追讨未休年假工资报酬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是证明自己存在未休年假情况的关键,也是后续协商、仲裁或诉讼的重要依据。

  2. 及时行动:员工在发现用人单位未安排休年假或未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时,应及时采取行动。因为法律对于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有一定的规定,如果超过时效期限,员工可能会失去追讨的权利。

  3. 了解法律:员工在追讨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前,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这有助于员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不了解法律而错过追讨的机会。

举例说明:假设某员工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每年应休年假为5天。但在某年被裁员时,该员工还有3天年假未休。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按照该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如果该员工当年已工作了10个月,那么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为(10/12)*5=4.17天,折算后为4天(不足1天的部分不支付)。因此,公司应当支付该员工4天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

综上所述,裁员时未休年假,员工是可以事后追讨的。如果您在追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