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入职试用期三个月不给买五险,转正后才买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保。这里所说的“用工之日”,就是您开始工作的那一天,无论您是否处于试用期。同时,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也就是说,试用期员工同样享有社保权益。
社保对于员工来说非常重要,它关乎到养老、失业、工伤等多项权益。如果试用期不缴纳社保,不仅会导致社保断缴,影响您后续的待遇享受,而且后续补缴也可能面临诸多麻烦。更重要的是,即使您和用人单位双方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签字同意“不缴社保”,这种约定也是因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
因此,我建议您在入职时,就与用人单位明确社保缴纳的相关事宜,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用人单位坚持试用期不缴纳社保,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