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公司年假没休离职时不折算薪资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离职时职工未休的年假应当进行折算,并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年假折算方法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若当年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折算:
举例说明: 假设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每年应享受5天年假,于当年7月1日离职(假设当年非闰年)。则他应休年假的折算天数为:(181÷365)×5≈2.48天,由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故公司应按2天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二、工资报酬支付标准
对于未休的年休假,用人单位需支付工资报酬,具体标准如下:
计算公式: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 日工资收入 × 未休年休假天数 × 200%
举例说明: 假设小张在公司工作了1年不满10年,年休假天数为5天。离职时还有3天年假未休,其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则小张日工资收入为6000÷21.75 ≈ 275.86元。公司应支付小张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为275.86×3×200% = 1655.16元。
三、特殊情形说明
在特定情形下,年假的折算和支付可能有所不同:
四、法律保障与争议解决
年假是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单位应确保职工能正常休年假。如果涉及到未休年假工资的争议,职工首先应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公司年假没休离职时不折算薪资是不合法的。职工在离职时,应了解自己的年假权益,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