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试用期间单位拖欠工资,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获得经济补偿,同时单位必须为您补缴社保。以下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分析:
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同样适用该条款,单位拖欠工资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您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提前通知单位。
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缴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间,您与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有义务为您缴纳社保。单位拖欠工资并不影响其为您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因此单位必须为您补缴试用期间的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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