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考上公务员国企不放人怎么办”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人事争议的处理流程。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包括国企)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是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来解决的。
协商阶段:
- 当您与国企之间因离职问题产生争议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是解决争议的一种较为温和且高效的方式,有助于双方达成共识。
- 需要注意的是,《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并未对协商的时效做出限制,这意味着协商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只要双方愿意。但实际操作中,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建议您尽早与单位沟通。
调解阶段:
-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主管部门(如教育局,如果国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话)申请调解。调解是在第三方的协助下,促使双方达成和解的一种方式。
- 同样地,调解也没有严格的时效限制,但为了及时解决问题,建议您在协商无果后尽快申请调解。
- 如果国企以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为由拒绝协商,这并不影响您申请调解的权利。您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并说明情况。
仲裁阶段:
- 如果调解也不成功,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争议解决方式,其裁决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 根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应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仲裁的时效限制,请您务必注意。
诉讼阶段:
- 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您还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最终的争议解决方式,其判决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针对您提到的“超过了60天还能找学校协商和教育局调解吗”的问题,虽然协商和调解没有严格的时效限制,但仲裁有明确的时效规定。因此,如果您已经超过了60天的仲裁时效,可能无法再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过,这并不影响您继续尝试协商和调解,或者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如诉讼,如果符合诉讼条件的话)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关于“教育局有权剥夺当事人按这一文件规定的‘协商和调解’权利吗”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教育局作为主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双方解决争议,而没有权利剥夺您的协商和调解权利。
综上所述,如果您考上公务员后国企不放人,您可以先尝试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则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再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提起诉讼。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