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职职工病逝时,单位需要为其办理一系列相关手续,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关系的终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一次性支取,以及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申领。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社会保险关系的终止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一次性支取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职死亡后,应终止其社会保险关系,并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一次性支取手续。单位可以通过社保业务经办大厅或者当地的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如河南省的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的“单位办事通道”进行办理。在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二、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申领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职职工病逝后,其遗属有权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抚恤金:标准根据在职人员的缴费年限来确定。具体为:
申领流程:
三、其他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当在职职工病逝时,单位需要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终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一次性支取,以及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申领等手续。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