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病逝单位办理哪些-胡润天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劳动纠纷

当在职职工病逝时,单位需要为其办理一系列相关手续,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关系的终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一次性支取,以及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申领。以下是详细的解答:

一、社会保险关系的终止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一次性支取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职死亡后,应终止其社会保险关系,并办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一次性支取手续。单位可以通过社保业务经办大厅或者当地的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如河南省的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的“单位办事通道”进行办理。在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参保人员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报表》
  2. 死亡证明
  3. 火化证(或土葬证明)
  4. 职工档案
  5. 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

二、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申领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职职工病逝后,其遗属有权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 丧葬补助金: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2. 抚恤金:标准根据在职人员的缴费年限来确定。具体为:

    •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申领流程:

  • 遗属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到当地的人社综合窗口进行办理。
  • 如果是配偶申请,还需要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如果是子女申请,且双方户口本不在一起的,需要提供子女关系证明。
  • 办理时限通常为1个工作日,结果可以窗口领取。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办理过程中,单位应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联系当地的人社部门或拨打监督投诉渠道进行咨询。

综上所述,当在职职工病逝时,单位需要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终止、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一次性支取,以及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申领等手续。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