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内收到返岗通知书用不用理-时亚晴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医疗期内收到返岗通知书用不用理”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劳动者权益和用人单位管理的重要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医疗期”的定义。医疗期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且在此期间不得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这是法律对患病职工的一种保护措施。

接下来,我们分析医疗期内收到返岗通知书的情况:

  1. 医疗期内的保护:

    • 在医疗期内,职工享有法定的休息和治病权利,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要求职工返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职工在医疗期内收到返岗通知书,且其疾病尚未康复,无法正常工作,那么职工有权拒绝返岗,并应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供医疗证明等必要材料。
  2. 返岗通知书的处理:

    • 职工不应忽视返岗通知书,但也不必盲目遵从。正确的做法是,先评估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确实无法返岗,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原因,并提供医疗证明。
    • 如果用人单位坚持要求返岗,而职工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不允许,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劳动监察部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医疗期满后的处理:

    • 医疗期满后,法律对患病职工的“休假”保护结束。此时,如果职工仍无法返岗工作,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如职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但在此之前,用人单位应履行法定程序,如为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等。如果职工被鉴定为一至四级劳动能力丧失,用人单位应配合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4. 特殊疾病的情况:

    • 对于患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特殊疾病的职工,医疗期可能更长,且用人单位在医疗期满后还负有为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义务。
    • 在未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下,即使医疗期届满,职工无法从事工作,用人单位也不能径行解除劳动关系,更无权以职工构成旷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针对您可能关心的具体案例,如鲁法案例【2023】203中,范某因患食管癌在医疗期内未返岗,用人单位以其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法院最终认定用人单位行为违法。这充分说明了在医疗期内,职工有权拒绝返岗,且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如果您在医疗期内收到返岗通知书,且疾病尚未康复无法返岗,建议您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情况,并提供医疗证明。同时,您也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劳动监察部门,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