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才工作四五天被辞退,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扣保险的钱,但具体需分情况讨论。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工之日,简单理解就是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那一天。
你才工作了四五天,虽然时间很短,但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你缴纳这四五天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用人单位不能扣除你本应由其承担的社保费用。
特殊情况:若你存在过错导致被辞退且符合约定扣除情形
如果在工作期间,你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因此将你辞退。并且,在你们双方的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了因劳动者过错导致被辞退,用人单位可以扣除一定费用(包括社保费用中劳动者个人应承担部分以外的费用)来弥补损失,同时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可能按照约定扣除部分费用,但扣除的范围和金额必须合理合法,不能随意扩大扣除范围和金额。例如,不能将本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全部转嫁给你扣除。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你存在过错以及扣除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社保费用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的处理
社会保险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其中劳动者个人应承担一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通常由用人单位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即使你只工作了四五天被辞退,对于这四五天工作期间你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用人单位是可以从你应得的工资中扣除的。不过,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给你的建议: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其说明扣除费用的具体依据和明细。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你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随时都可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