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辞职提前10天告知是否可以走”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有效存续期间内,如果希望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在试用期内,那么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单方劳动合同解除权,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您需要按照这一规定来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
现在,您提到的是提前10天告知,这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提前三十日(或试用期提前三日)的通知期限。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仅仅提前10天告知可能并不足以让您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离开工作岗位。
然而,实际情况可能因公司政策、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或双方协商的结果而有所不同。有些公司可能出于人性化管理的考虑,或者与您有特别的约定,允许您在提前10天告知后离职。但这种情况并不是普遍适用的,也不是法律所强制要求的。
因此,我的建议是:
查看劳动合同:首先,请仔细查看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看其中是否有关于离职提前通知期限的特别约定。
与公司协商: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或者您希望提前离职,可以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
遵守法律规定:如果协商无果,或者公司坚持要求您按照法律规定的提前三十日通知期限来履行义务,那么请您遵守这一规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总之,辞职提前10天告知是否可以走,并没有一个绝对的答案。它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法律规定、公司政策、劳动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协商的结果。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