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纳社保还扣百分之二十工资合法吗-潘雨阳律师|法行宝
2026-06-20 劳动纠纷

不合法。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且扣减20%工资的行为,同时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1. 不缴纳社保的违法性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若单位未缴纳,员工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单位将面临补缴、滞纳金及罚款(如《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的欠缴金额1-3倍罚款)。

  2. 扣减20%工资的违法性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用人单位仅能在以下情形扣减工资: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个人部分、法院判决的抚养费等法定项目;
    • 因员工过错造成经济损失,且每月扣减不超过工资的20%(若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支付)。
      若单位以“不缴纳社保”为由扣减工资,既非法定代扣项目,也非因员工过错造成的经济损失,属于违法克扣工资。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3. 员工维权路径

    • 协商:与单位沟通,要求补缴社保并返还被扣工资;
    • 投诉:向当地社保部门(如社保局)举报单位未缴纳社保,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违法扣减工资;
    • 仲裁/诉讼:若协商、投诉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缴社保、返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提示:社保是员工的法定权益,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缴纳义务或转嫁成本。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保留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据,及时维权。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