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没签合同老板说要30天的书面申请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答:
一、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的双倍工资差额。
二、关于老板提出的30天书面申请
老板提到的“30天的书面申请”可能是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规定的,在特定情形下(如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一规定并不直接适用于您当前的情况,因为您并未提及公司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图或相关情形。
三、您的权益与应对措施
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拒绝签订:
关于老板提出的30天书面申请:
四、建议与总结
综上所述,您有权要求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公司拒绝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老板提出的30天书面申请,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应对。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