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流单位给假吗-王文龙律师|法行宝
2026-06-17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询问的“做人流单位是否给假”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地方性的相关规定,如《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八条,明确指出:“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这意味着,如果您因怀孕而需要流产,单位是有义务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您一定时间的产假的。

其次,具体到产假的天数,不同地方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以《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例,第十一条中明确规定了:“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这一规定为河南省内的女职工提供了明确的权益保障。当然,如果您不在河南省,也可以查询您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以了解具体的产假天数。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女职工在流产期间的待遇,如工资、福利等,也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流产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最后,如果您的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您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如果您对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如果您因怀孕而需要流产,单位是有义务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您一定时间的产假的。具体产假天数可能因地区而异,您可以查询您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以了解详情。同时,也请您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诉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