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打工受伤期间开的工资通常被称为“停工留薪期工资”。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定义与性质:
- 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劳动者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支付的工资。
- 这是一种法定的工资支付义务,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支付标准与期限:
- 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支付标准通常按照劳动者受伤前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福利待遇。
-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确定,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注意事项:
-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劳动者仍需治疗或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工作或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
总结与建议:
- 如果你在打工过程中受伤,并处于停工留薪期,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支付工资。
- 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一义务,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