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单位不肯在劳动合同上盖章签字,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的生效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如果单位不肯在劳动合同上盖章签字,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在形式上就没有满足生效要件,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份合同尚未成立和生效,也就相当于未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
从实际认定角度
从法律后果角度
如果认定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单位不肯在劳动合同上盖章签字,一旦被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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