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合同6月到期时,10天年假的计算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是否已休完当年年假。以下是具体分析:
若您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但不满20年: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您每年应享有10天年假。若合同6月到期,您可按实际工作月份比例折算年假天数。具体计算方式为:10天×(5个月÷12个月)≈4.17天,由于年假通常以整天计算,您可主张4天年假(部分单位可能按四舍五入或向上取整处理,需结合单位规定)。若您已休完当年10天年假,则无需额外折算;若未休完,单位应按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单位已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额外支付200%)。
若您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0年:您每年应享有的年假天数少于10天(如满1年不满10年为5天),此时合同到期时年假计算方式同上,但基数为您实际应享有的年假天数。例如,若您应享5天年假,则可主张5天×(5个月÷12个月)≈2.08天,即2天年假。
特殊情况:若您因单位原因未能安排年假,或您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假,单位需按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前者需支付,后者单位已支付正常工资的无需额外支付)。若合同到期前单位已安排您休完当年年假,则无需额外处理。
建议:您可先确认自己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及应享有的年假天数,再结合已休年假情况,与单位协商年假折算或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