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干满六年合同到期时,年休假天数根据您累计的工作年限确定,通常为5天;但具体天数还需结合您所在单位的工作安排及当地规定综合判断。
年休假天数的基本计算依据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这里的“累计工作年限”包括您在所有单位的工作时间总和(需提供社保记录、劳动合同等证明),而非仅当前单位的工作年限。因此,若您累计工作满6年,年休假应为5天。
合同到期时的特殊情形
- 未休年假的补偿:若合同到期时您未休完当年应休年假,单位应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正常工资,实际额外支付200%)。
- 离职时间影响:若您在年中离职(如6年合同到期日为年中),当年年休假天数需按剩余工作日折算。例如,若您工作至6月30日,当年应休年假天数为(当日在本单位已过天数÷365天)×5天,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报酬。
单位规章与地方规定的补充
- 部分单位可能在规章制度中约定高于法定标准的年假天数(如工作满5年享10天),此时以单位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 少数地区(如深圳)对年假计算有细化规定,例如将“累计工作年限”明确为“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此时需结合当地政策判断。
建议:
- 核对您的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确认累计工作年限;
- 与单位人事部门沟通,明确单位规章制度中的年假条款;
- 若单位拒绝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其他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如单位是否已安排调休、是否存在特殊工时制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