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需根据具体诉求和证据情况判断胜诉可能性。以下分情况说明:
单位要求“写辞职”的合法性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要求您“写辞职”的行为可能涉嫌规避法律责任(如逃避经济补偿金支付义务)。若您被迫签署辞职申请,可能构成“被胁迫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该行为无效。
社保未缴满15年的处理方式
- 若您希望继续缴费至满15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6条,您可与单位协商延迟退休、继续缴费,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缴纳至满15年。单位无权单方面终止社保缴纳义务(除非劳动合同已因退休终止)。
- 若单位拒绝协助:您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若单位未缴社保导致您无法享受退休待遇,可主张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仲裁的诉求选择
- 主张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关系:若单位以“退休”为由直接终止合同,但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您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可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主张被迫辞职无效:若您已签署辞职申请,但能证明受单位胁迫(如“不辞职就不发工资”等),可申请仲裁撤销辞职行为,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赔偿。
- 要求补缴社保:社保缴纳争议虽不属于劳动仲裁直接受理范围,但您可在仲裁中要求单位配合办理社保补缴手续,再持仲裁裁决向社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关键证据准备
-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 单位要求“写辞职”的书面通知、录音或聊天记录(证明胁迫事实);
- 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未缴满15年的事实)。
建议行动步骤:
- 明确自身诉求(继续缴费、要补偿金还是恢复劳动关系);
- 收集上述证据;
- 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需在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单位具体操作方式、您是否已签署辞职文件等),可随时补充说明,我会为您细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