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试用期不给工钱吗-王浩宇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劳动纠纷

试用期必须给工钱,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由拒绝支付工资。这是基于《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也是劳动者应享的基本权益。以下从法律、实践和维权三个角度展开说明:

1. 法律层面:试用期工资受法律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键点:

  • 试用期工资有“下限”,用人单位必须同时满足“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三者中的最高值。
  • 例如:若劳动合同约定月薪50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则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4000元(5000×80%),若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为4500元,则需按4500元支付。

2. 实践层面:常见违法情形与风险

  • 违法情形:
    • 试用期不发工资,或仅支付“生活费”“补贴”等非工资性质款项;
    • 以“考核不合格”“未转正”为由克扣试用期工资;
    • 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某地最低工资2200元,试用期仅发2000元)。
  • 用人单位风险:
    • 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发工资并加付赔偿金(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 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3. 维权建议:劳动者如何应对

  • 保留证据:
    • 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试用期及工资标准);
    • 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明实际发放金额);
    • 考勤记录、工作记录(证明劳动关系存续)。
  • 维权步骤:
    1. 协商: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按法律规定补发工资;
    2. 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可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在线提交);
    3. 仲裁:若投诉无果,可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工资差额及赔偿金。

总结:试用期不是“白干期”,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且不得低于法定标准。若遇到克扣工资,劳动者应果断维权,法律会提供充分保障。如有具体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