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公死了单位没有把剩下的卫资结算 可以继续找单位再要吗-王晴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婚姻家庭

结论:是可以继续找单位要求结算剩余工资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
    • 根据我国《劳动法》以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老公公作为单位的劳动者,在为单位提供了劳动后,单位就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使老公公去世,其应得的工资属于他的遗产范畴,单位不能因为其去世就拒绝支付剩余工资。
    • 如果单位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除了要支付剩余工资外,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
    • 首先,你可以收集能够证明老公公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标准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你在与单位沟通或者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中证明老公公应得的工资数额。
    • 然后,你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向单位说明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单位结算并支付老公公剩余的工资。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以解决问题为目的。
    •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 你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裁决,如果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