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 原单位没交满医保 自动放弃单位交医保 合法吗-朱俊鹏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时,原单位没交满医保,自动放弃单位交医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自动放弃单位交医保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它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双方的约定来变更或放弃。

其次,任何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或承诺都是无效的。即使劳动者在入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或类似文件,这样的协议也是不合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是法定的,不能因双方的约定而免除。

再者,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中的相关规定。在该解释中,明确指出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予以支持。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原单位没交满医保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原单位补缴医保费用。如果原单位拒绝补缴,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请求其责令原单位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同时,如果您因此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您也有权要求原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自动放弃单位交医保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您有权要求原单位依法缴纳医保费用,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