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以合伙身份不签劳动合同、不上保险的行为不合法。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劳动合同签订角度
- 法律强制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无论公司以何种名义(包括所谓的“合伙身份”)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小王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以合伙名义不签合同,小王工作了8个月,那么公司除了支付正常工资外,还需要额外支付小王7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 “合伙身份”不能规避劳动关系认定
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
即使公司声称劳动者是合伙人,但如果实际上劳动者接受公司的管理,按照公司的安排进行工作并获取报酬,那么双方仍然构成劳动关系,公司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从社会保险缴纳角度
- 法律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表明,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保险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应对各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公司以合伙身份为由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剥夺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 法律后果
如果公司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劳动者也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存在上述不合法行为,你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