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入职18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作为补偿金,且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以下是具体分析:
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及实施条例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计算周期为用工之日起第2个月至第12个月(共11个月)。即使劳动者实际工作满18个月,双倍工资差额仍以11个月为上限,超出部分不再重复计算。
未签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存续
即使未签书面合同,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即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仍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如工资、社保、加班费等)。若用人单位以未签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通过工资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主张权利的时效限制
双倍工资差额属于惩罚性赔偿,适用1年仲裁时效。时效计算方式为: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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