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上山下乡算工龄,但办留城证留城为什么不算工龄”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特定历史时期政策的问题,需要结合当时的政策背景来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文革”期间,国家统一组织了大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插队。对于这部分知识青年,后来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即他们在农村参加劳动的时间,可以与参加工作后的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且参加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这是国家为了妥善解决这部分知识青年的工龄问题而做出的特殊政策安排。
然而,对于您提到的“办留城证留城”的情况,这通常指的是部分知识青年在返城后,由于各种原因(如等待分配工作、家庭原因等)选择留在城市,而没有立即参加工作。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返城后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是不计算工龄的。这是因为工龄的计算通常与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紧密相关,而等待分配工作的时间并未构成实际的工作经历。
进一步来说,工龄的计算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工作经历,还涉及到与工龄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因此,国家在制定工龄计算政策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对于您提到的留城期间不算工龄的情况,如果留城期间并未实际参加工作,那么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这部分时间确实是不计算工龄的。但是,如果留城期间有实际的工作经历(如被招用为国营农、林、茶场固定职工等),并且后来调动回城在国有或县以上集体企业工作,没有出现中断工作并按国家规定应当从再次参加工作时起重新计算连续工龄的情况,那么这部分上山下乡期间的时间是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
综上所述,上山下乡期间是否计算工龄,以及留城期间是否计算工龄,都需要根据当时的政策规定和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判断。如果您对这个问题还有进一步的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人事部门或社保机构,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