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挂靠公司成本扣款合法吗-余倩玲律师|法行宝
2026-05-07 合同纠纷

招标挂靠公司成本扣款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挂靠行为本身违法,则成本扣款行为亦不合法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及《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挂靠(即“借用资质”)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特定资质,而实际施工方通过挂靠有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则挂靠协议自始无效。此时,被挂靠公司以“成本扣款”名义扣除挂靠方款项的行为,因基础法律关系(挂靠协议)违法而无效,挂靠方有权要求返还被扣款项。

  2. 若挂靠行为被认定为合法分包或内部承包,则成本扣款需符合合同约定及公平原则
    实践中存在“名为挂靠、实为合法分包”的情形(如被挂靠公司实际参与项目管理、提供资金/技术支持等)。此时需审查双方签订的协议:

    • 若协议明确约定被挂靠公司有权扣除“管理费”“税费”等成本,且扣除比例合理(如不超过行业惯例或实际支出),则可能被认定为合法;
    • 若扣除比例显著高于实际成本,或被挂靠公司未履行协议义务却强行扣款,则可能构成“显失公平”或“不当得利”,挂靠方可主张调整或返还。
  3. 特殊情形:政府采购项目中的成本扣款
    若招标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的,中标无效,且需承担赔偿责任。此时被挂靠公司若以“成本扣款”名义转移违法责任(如要求挂靠方承担罚款),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实务建议:

  • 对挂靠方:签订协议前要求被挂靠公司明确成本构成及扣除标准,保留实际支出凭证(如材料采购发票、工资发放记录等),避免被“高扣款”;
  • 对被挂靠公司:若需扣款,应确保协议条款合法、扣除比例合理,并留存成本支出证据,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或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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