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通过试用期在离职证明上怎么写-吴敏律师|法行宝
2026-04-21 劳动纠纷

试用期未通过的员工离职证明,应客观陈述事实,避免主观评价,并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具体撰写要点如下:

  1. 基本信息
    需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职位、入职日期、离职日期等基础信息,确保身份明确。例如: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司担任XX岗位工作。”

  2. 离职原因表述

    • 客观描述:直接写明“试用期未通过考核”或“不符合录用条件”,避免使用“能力不足”“表现差”等主观评价,防止引发劳动争议。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
      (1)录用条件已明确告知员工;
      (2)有客观考核标准及结果;
      (3)解除程序合法(如提前通知工会等)。
      若企业未满足上述条件,离职证明中仅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更稳妥。
  3. 工作表现中性化
    可补充“工作期间恪尽职守”等中性表述,或直接省略评价部分,仅陈述事实。例如:
    “该员工在职期间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现因试用期未通过考核,双方劳动关系于XXXX年XX月XX日解除。”

  4. 禁止内容

    • 不得写明“被辞退”“开除”等可能损害员工名誉的词汇;
    • 不得泄露员工隐私(如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
    • 不得包含胁迫、侮辱性语言。
  5. 其他必备条款

    • 注明“本证明不作为争议证据使用”(若企业担心被用作诉讼材料);
    • 加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专用章;
    • 注明出具日期及联系人方式(便于员工核实)。

示例模板:

离职证明  
兹证明XXX(身份证号:X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我司担任XX岗位工作。因试用期未通过考核,双方劳动关系于XXXX年XX月XX日依法解除。  
特此证明。  

XXX公司(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注意事项:

  • 若员工对离职原因有异议,企业需保留考核记录、录用条件告知书等证据,以备劳动仲裁或诉讼使用;
  • 离职证明内容需与实际解除原因一致,否则可能承担违法解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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