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餐饮店打工一年多,没签合同且没交社保被辞退,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并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具体分析如下:
一、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在餐饮店工作一年多,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这11个月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每月向你支付二倍工资。也就是说,除了你已经获得的正常工资外,你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再支付11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二、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你,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看辞退的原因是否合法。
三、补缴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为你缴纳社保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
维权建议
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并补缴社保。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年限、工资标准等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