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 由于内固定还没有取 劳动能力鉴定未做 合同快到期了怎么办-王炀律师|法行宝
2026-04-10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发生工伤后内固定未取、劳动能力鉴定未做且合同快到期时,合同一般会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同时您要积极关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后续事宜,保障自身权益。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合同到期处理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职工因工受伤在停工留薪期内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前,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停工留薪期满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所以,在您目前内固定未取、劳动能力鉴定未做的情况下,即使合同快到期了,合同期限也会自动顺延,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与您的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若违反规定,在上述情形未消失时终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终止。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 后续工伤处理事宜

    • 工伤认定:如果您还没有进行工伤认定,要尽快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劳动能力鉴定:待您身体状况稳定,符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通常是内固定取出后,身体恢复相对稳定),您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您的工伤情况,评定您的伤残等级,这将直接影响您后续能获得的工伤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工伤待遇主张: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您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工伤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工伤待遇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在整个过程中,您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工伤事故的相关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与用人单位沟通的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