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按21 75还是按计薪日-刘世吉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劳动纠纷

在计算加班费时,我们采用的是月计薪天数21.75天作为基准,而不是直接按计薪日(即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这一做法源自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旨在确保加班费的计算既公平又合理。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阐述:

一、月计薪天数21.75天的确定依据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月计薪天数是通过以下方式计算得出的:一年总天数365天扣除104个休息日(即52周×每周2天休息日)后,再除以12个月,结果为21.75天。这一数字代表了劳动者在一年内平均每月应工作的计薪天数,它考虑了全年总天数、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等因素,避免了因月份天数不同而导致的工资计算不合理差异。

二、加班费计算的具体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时,需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工作日加班费:

    • 计算公式:\(月工资基数{\\div}21.75天{\\div}8小时\\times加班小时数\\times150\\%\)
    • 适用情形:劳动者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
  2. 休息日加班费:

    • 计算公式:\(月工资基数{\\div}21.75天{\\div}8小时\\times加班小时数\\times200\\%\)(若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
    • 适用情形: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3.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 计算公式:\(月工资基数{\\div}21.75天{\\div}8小时\\times加班小时数\\times300\\%\)
    • 适用情形: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三、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确定

在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 有约定从约定:首先查看劳动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约定,如有,则按不低于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
  • 集体合同优先:若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则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 协商确定: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无约定,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 默认规定:若无任何约定,根据相关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本人上月工资扣除加班费后的应发工资数额,即实发工资数额加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个税等,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实例分析

假设某劳动者月工资为5000元,本月他在工作日加班3小时,休息日加班1天(8小时,且不能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1天(8小时)。那么,他的加班费计算如下:

  1.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 日工资 = \(5000元{\\div}21.75天\\approx229.89元/天\)
    • 小时工资 = \(229.89元{\\div}8小时\\approx28.74元/小时\)
  2. 加班费的计算:

    • 工作日加班费 = \(28.74元/小时\\times3小时\\times150\\%=129.33元\)
    • 休息日加班费 = \(229.89元/天\\times1天\\times200\\%=459.78元\)
    •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 \(229.89元/天\\times1天\\times300\\%=689.67元\)
  3. 本月总加班费 = \(129.33元 + 459.78元 + 689.67元 = 1278.78元\)

五、总结与建议

综上所述,计算加班费时除以21.75天是基于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月计薪天数的明确规定,这一做法确保了加班费的计算公平、合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严格按照这一标准来计算加班费,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关注加班费计算基数的约定,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