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休日上班未安排补休且未支付加班费,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您有权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以下是具体分析:
法律对公休日加班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即公休日,如周末)安排劳动者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需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若用人单位既未安排补休,也未支付加班费,则违反了这一规定。
您的权利与维权途径
- 协商解决:首先可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要求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并保留书面或录音证据(如聊天记录、排班表等)。
- 投诉举报: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提交证据后,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
- 申请仲裁:若投诉未解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加班费及可能的赔偿(如用人单位拒不执行仲裁裁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证据收集的关键点
- 证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记录等。
- 证明加班事实:考勤记录、排班表、加班通知、同事证言等。
- 证明未支付加班费:工资条中未体现加班费项目、银行流水未显示额外收入等。
注意事项
- 加班费计算基数:通常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标准,若无约定,可参照实际工资或集体合同约定。
-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1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若对方态度消极,可携带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申请仲裁。若需进一步帮助,可随时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或证据准备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