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退休手续 职工受伤 单位与职工间是劳动关系吗-刘羽莎律师|法行宝
2026-04-02 劳动纠纷

结论: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受伤时,单位与职工之间一般仍存在劳动关系,但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以下分情况说明:

  1. 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若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男60周岁、女50/55周岁),且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即使未办理退休手续,其与单位仍构成劳动关系。此时受伤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单位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 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若职工已达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未缴满15年社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此时劳动关系是否存续需分情况:

    • 单位继续用工:若单位未终止劳动关系且职工继续工作,双方仍按劳动关系处理,受伤可认定工伤;
    • 单位未继续用工:若单位以到达退休年龄为由终止合同,则劳动关系终止,但若因单位原因未办理退休手续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单位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3. 已达退休年龄且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若职工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按月领取养老金),即使未办理退休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关系自动终止。此时受伤一般按劳务关系处理,不适用工伤保险,但可依据《民法典》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关键点提示:

  • 劳动关系存续的核心在于“是否继续提供劳动”及“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非是否办理退休手续;
  • 单位若以“到达退休年龄”为由终止合同,需确保职工已实际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 实务中需结合社保缴纳记录、退休审批材料、用工实际状态等综合认定。

建议:若涉及具体案件,可进一步提供职工年龄、社保缴纳情况、受伤时用工状态等信息,以便更精准分析。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