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事业单位改革后高级岗位超编的问题,这是一个涉及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配置的重要议题。结合崇信县委编办和山西省运城市闻喜县委编办的成功经验,以下是一些具体且可行的建议来应对高级岗位超编的情况:
一、严格控制人员入口
超编单位“只出不进”:对于已经超编的高级岗位单位,应严格控制新进人员,确保人员总数逐步回归到编制之内。这意味着,在超编期间,这些单位将不再受理新的用编申请,无论是通过公开招录、军转安置还是人员调整调动等方式。
满编单位“先出后进”:对于满编但尚未超编的单位,应实行“先出后进”的原则,即在新进人员之前,必须确保有相应的人员流出,以保持编制数额的平衡。
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对于空编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编制空额情况,适当引进人才,但也要留有余地,以应对未来可能的人员调整或编制变动。
二、科学畅通人员出口
鼓励人员流动:鼓励超编单位的高级岗位人员向空编单位流动,特别是那些有专业技能和经验的人员,可以通过内部调配或公开选调的方式,实现人员的合理配置。
优先选调超编人员:在招录新人员时,缺人较多的单位应优先从超编单位的超编人员中选调,这样既可以解决缺人单位的问题,又可以消化超编单位的人员。
鼓励到基层任职:鼓励县直单位的高级岗位人员到空编较多的乡镇任职,这样既可以充实基层力量,又可以缓解上级单位的超编压力。
三、创新挖潜编制资源
“三收回一调整”措施:在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内,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收回职能弱化单位、工作任务不饱和单位以及现有人员满足工作需求情况下空编较多单位的编制,并将这些编制适当调整到超编单位的方式,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打破部门壁垒:通过加大统筹调配力度,打破“部门所有”的壁垒,使编制在总量内实现合理流动,提高编制的使用效益。
四、部门协同严把“关口”
建立协作机制:建立由县委编委牵头,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参与的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机制,共同做好消化超编人员的工作。
严格执行用编前置审核制度:凡是招录新人员,必须先到编制部门进行空编审核,确保新进人员都在编制范围内。
及时办理下编手续:对于已经调离、到龄退休、辞职、开除、已故等应下编但未下编的人员,提醒督促主管部门及时办理下编出编手续,确保编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综上所述,通过严格控制人员入口、科学畅通人员出口、创新挖潜编制资源以及部门协同严把“关口”等措施,可以有效地应对事业单位改革后高级岗位超编的问题。这些措施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