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超岗,应按照澄迈县的相关处理意见进行规范,具体包括超编人员和超结构比例人员的处理方式。
一. 超编人员的处理
根据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县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过程中超编和超结构比例问题的处理意见,超编人员应按原工作岗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减薪不降级,原待遇不变,保持现状,自然减员,不搞人员分流,采取“空一补一”的办法逐步规范。这意味着,即使单位超编,也不会立即对超编人员进行调整或降薪,而是会保持其原有待遇,通过自然减员(如退休、离职等)和“空一补一”的方式逐步解决超编问题。
二. 超结构比例人员的处理
对于超结构比例的专业技术人员,处理意见也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同一级别专业技术人员在竞聘同一级别内不同档次岗位时,已取得竞争上岗的按新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未竞争上岗的超结构比例人员原工资待遇不变,也需按原工作岗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采取“空一补一”的办法逐步规范。此外,超结构比例人员在同一级别内晋升高一级档次时,需待高一级档次的岗位空缺时才能晋升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超岗时,应严格按照澄迈县的相关处理意见进行规范,确保超编和超结构比例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并逐步解决超岗问题。我建议各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聘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超岗情况的发生。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