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1 75天计算考勤法定节假日还需要另外加嘛-祝文律师|法行宝
2026-03-16 劳动纠纷

在计算考勤时,若采用21.75天作为月平均工作天数,法定节假日通常不需要另外加计。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21.75天的计算依据

21.75天是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计算得出的月平均工作天数。该通知规定,年工作日为365天减去104天(休息日)再减去11天(法定节假日),等于250天。然后,将年工作日250天除以12个月,得出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0.83天(但实际计算中,为了更精确地反映月平均工作天数,并考虑到每月天数不均等因素,采用了(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作为月计薪天数,这里的21.75天已经隐含了法定节假日的折算,因为法定节假日是带薪的,所以在计算月计薪天数时已经将其考虑在内)。不过,从工作日的直接计算角度看,月平均工作日为20.83天,而21.75天更多是作为月计薪天数的标准。

二、法定节假日的处理

  1. 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这意味着,即使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没有实际工作,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其全天的工资。

  2. 考勤计算中不额外加计:在采用21.75天作为月平均工作天数计算考勤时,法定节假日已经被隐含地包含在内了。因为21.75天是基于全年天数减去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后计算得出的月平均计薪天数。所以,在计算月工资或考勤时,不需要再额外加计法定节假日的天数。

三、实际计算示例

假设一个劳动者的月工资为5000元,采用21.75天作为月平均工作天数来计算其日工资和考勤。

  • 日工资计算:日工资 = 月工资 ÷ 21.75天 = 5000元 ÷ 21.75天 ≈ 229.89元/天

  • 考勤计算:如果劳动者在某个月实际工作了20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那么其该月应得工资为:20天 × 229.89元/天 = 4597.8元。如果该月有法定节假日(如1天),且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没有工作(但享受带薪休假),那么其该月工资仍为5000元(因为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已经包含在月工资中了)。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也工作了(如加班),那么其除了应得月工资5000元外,还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获得额外的加班工资。

四、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有特别约定,如将法定节假日单独列出并额外支付工资或加班费等,那么应按照约定执行。但这种情况并不改变21.75天作为月平均工作天数计算考勤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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