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即使没有办理入职手续,只要劳动者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以下是具体分析:
法律关系认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里的“用工”指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行为,而非以办理入职手续为前提。因此,您已实际工作三天,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标准
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工资标准可参照以下顺序确定:
维权路径建议
特别提醒:若用人单位以“未办入职”为由拒付工资,可能涉嫌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的规定。建议保留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